中国免疫学会会员管理办法
作者:中国免疫学会 来源自:中国免疫学会 点击数:8928 发布时间:2019-11-05
中国免疫学会会员管理办法
(中国免疫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)
第一条 根据《中国免疫学会章程》及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》的相关规定,制定中国免疫学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会员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会员种类
本会会员种类有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大类。
个人会员包括高级会员、普通会员、学生会员和外籍会员。
单位会员包括A、B、C三类。
第三条 会员资格
凡承认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,并符合下列会员资格之一者,均可自愿申请为本会会员。
一、高级会员
1、具有高级职称(正高级和副高级),从事免疫学相关学科的科技和教学工作者;
2、从事免疫学相关学科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。
二、普通会员
1、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,从事免疫学相关学科的科技和教学工作者;
2、从事免疫学相关学科研究工作的博士后;
3、具有高等院校本科或专科毕业学历,在免疫学领域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。
三、学生会员
未参加过工作的没有职称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免疫学相关专业的大学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。
四、外籍会员
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,对本会友好,并愿意与本会联系、交往和合作的外籍非华人非华裔科技工作者。(华人、华侨、华裔可申请高级会员、普通会员或学生会员。)
五、单位会员
A类:有10名及以上正常缴费的个人会员的高等院校教研室、实验室、研究所,医院科室,研究机构研究所,可免费申请为A类单位会员;
B类:高等院校教研室、实验室、研究所,医院科室,研究机构研究所,可申请B类单位会员,需按年缴纳会费;
C类:医学生物相关领域的企业可申请C类单位会员,需按年缴纳会费。
第四条 会员入会程序
一、高级会员、普通会员、学生会员
向本会或所属省市免疫学会申请,本会秘书处负责审批,通过后取得本会颁发的会员证,由本会秘书处管理。
二、外籍会员
由本人提交申请,或者经本会个人会员、分支机构推荐,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,并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备案,由本会秘书处管理。
三、单位会员
由本单位向本会提出申请,本会秘书处负责审批,通过后取得本会颁发的会员证,由本会秘书处管理。
第五条 会费收取标准
一、高级会员:100元/年,5年起交。
二、普通会员:80元/年,5年起交。
三、学生会员:60元/年,5年起交。
特别说明:
1、高级、普通和学生会员经省市学会申请加入本会的,会费可由省市学会代收,会费发票由本会开具;
2、2007年以前入会的终身会员,无须再缴纳会费。
四、外籍会员会费30美元/年,5年起交。
五、单位会员会费:B类 2000元/年,5年起交;C类 10000元/年,5年起交。
第六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
一、会员权利
1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3、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;
4、优惠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;
5、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评选和奖励活动、访问、考察活动及国际交流活动;
6、优先在本会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稿件,参加本会举办的培训教育及学术会议,可优先减少收费;
7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二、会员义务
1、遵守本会章程;
2、执行本会决议;
3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4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;
5、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6、按时缴纳会费;
7、遵守国家有关的科学技术保密制度。
第七条 会员退会
一、会员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。
二、个人会员年满75周岁时自动退会,有意愿保留会员资格的可向本会秘书处申请保留。
三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,并交回会员证,已缴纳的会费不退;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。
第八条 会员除名
会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予以除名。
第九条
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
第十条
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中国免疫学会
2019年10月